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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学位论文写作程序(一)

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占6学分,是对学生学业水平和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我校网络教育的论文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理论研究型、案例型、调查报告型、实践报告型。

开题准备:

学院开设“论文写作指导”课程,满足论文写作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始写作前,进行该课程的学习。

论文写作申请:

(一)申请学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若具备论文写作申请资格,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申请论文写作。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将不再受理申请;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若具备论文写作申请资格,可随时申请论文写作。

(二)学生结合自身的专业及兴趣,自主选择一个论题方向。每个论题方向申请时有人数限制,人数已满的情况下,系统会提示学生选择其他论题方向。

(三)学生选定论题方向开始写作后,必须按该论题方向完成写作,不得中途更改。

(四)参加申请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在以后任一论文写作批次申请期限内重新申请论文写作:

1.当批次论文写作申请不成功的;2.当批次论文写作在一遍提纲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提纲,视为自动放弃当批次论文写作,被评定为成绩不及格的;3.当批次论文写作在截止日期前只提交提纲,未提交其他任何阶段稿件,视为自动放弃当批次论文写作,被评定为成绩不及格的;4.当批次论文写作不符合要求,被评定为成绩不及格的;5.申请补答辩,答辩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6.出现作弊(抄袭)行为,被评定为成绩不及格的。

(五)参加不申请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若已选题,不可退选;如需改选申请学位论文写作,则必须在完成当批次不申请学位论文写作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在下一写作批次进行重新写作。

1.尚未取得毕业证;2.补交4学分费用后,已在学生平台手动开课;若已取得毕业证的学生,不具备学位的申请资格,不得再申请论文写作。

指导教师分配:

学院依据学生选题结果和聘用指导教师情况,为学生分配指导教师并在论文开题后公布。

学生职责:

(一)确认自己是否申请学位,并按时申请相应类型的论文写作。

(二)如自拟题目,需要与指导教师确定具体论文题目。

(三)写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平台与指导老师沟通;或者通过教师邮箱、指导论坛及在线帮助与学院沟通。

(四)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参照指导教师评语和修改意见,完成各阶段稿件,按时提交到论文写作平台。

(五)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论文答辩。

(六)查询论文最终成绩。

学院聘用论文指导教师,遵照《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指导教师由华侨大学教师、面向社会招聘资质符合要求的教师或其他具备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

论文指导教师:

学院聘用论文指导教师,遵照《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指导教师由华侨大学教师、面向社会招聘资质符合要求的教师或其他具备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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